《夢幻西游》是一款由中國網易公司自行開發并營運的網絡國產游戲。游戲以著名的章回小說《西游記》故事為背景,透過Q版的人物,試圖營造出浪漫的網絡游戲風格。
1. 夢幻西游境外種樹這個問題問得不夠嚴謹,不是歐美,沒有美國,而是只有歐洲,當然還有日本和香港。 事實上美國和中國一樣,除了紐約、芝加哥等用地緊張的大城市的市中心,大部分地區的街道兩旁也是種了很多樹的。 而歐洲的許多街道兩旁不種樹的原因也是顯而易見的。因為歐洲大部分城市的開發時間都比較早,當時對城市綠化基本沒什么概念。再加上很多街道當時都建得很狹窄,所以現在就算想種樹也是不可能了。 日本和香港的情況也是和歐洲類似的,都是因為開發時間太早了,加上地少人稠,街道狹窄,等到想起要種樹的時候都已經來不及了。 2. 夢幻西游境外種樹怎樣照顧需要照料,點一水一肥,(最少6次搖)沒事看看任務欄,提示有蟲子時,任務顯示讓你找花農,飛到花香香旁邊的老花農點下就OK了,千萬不要點樹苗殺蟲子,那樣會少的(可以搖8次)出現偷盜小賊,一點就殺上了(可以搖7次)另外樹苗旁邊可以有散落寶箱,這個別人也可以撿,要注意了,PS:我種了20多棵,一個也沒見的,悶 3. 夢幻西游國境種樹苗一般一水一肥即可,最好在收到提示后盡快到達進行照料,正常情況下可搖動五次!緭u錢樹樹苗】種植時間:除每周二0:00-9:00外每天全天種植場景:江南野外、大唐國境、東海灣、大唐境外、長壽郊外(一些NPC旁邊無法種植)3159種植方法:1、根據系統提示,第5、10、15分鐘(從種植算起)后會給予玩家系統提示照料,點擊樹苗后可選擇澆水、施肥、除蟲2、照料過程中有幾率觸發蟲災、早熟、偷盜小賊等特殊事件獎勵:搖落元寶可獲得金錢、特赦令牌、二級藥、寶石、強化石、變身卡片、符石、珍珠、海馬、彩果、超級金柳露、五寶、魔獸要訣、等種植消耗:100點體力☆推薦照顧方式:收到系統提示時1水1肥 4. 夢幻西游 種樹夢幻西游植物種子種植方法如下: 1、點出道具行囊,選擇想要栽種的種子; 2、在花圃附近右鍵單擊種子,然后在花圃上單擊左鍵就可以下種了。單擊有植物的花鋪就會出現操作對話框,根據需要選擇給植物澆水,施肥和除蟲。 3、剛種下種子第一天是,3次澆水,3次施肥。狀態全部弄成笑臉; 4、第二天,2次澆水1次施肥就可以,如果有害蟲,點擊除蟲就可以,沒有的話不用點; 5、第三天,依舊是2水1肥,切記每天記得照顧一下,讓狀態變成笑臉即可,不然會影響收成。 各種庭院植物只能種植在花圃或花盆里,所以在培養花草之前,首先要找來花圃或花盆安放在庭院當中,例如1級的籬笆花圃,2級的青瓷花盆等等。這些庭院裝飾物品都可以在天宮的飾品仙女(146,57)那里買到。 庭院的植物有不同的等級和種類,每種植物都有自己的種子,在長安有一位老花農(292,28),玩家只要幫他一個小忙:一般是找人、送信、打強盜(偷蜂蜜的強盜,這年頭,怎么蜂蜜都搶啊),取回蜂蜜交給老花農,就可能得到花農贈送的植物種子或金錢作為酬勞。 5. 夢幻西游大唐境外種樹需要準備一顆搖錢樹苗,因為調整了搖錢樹苗的獎勵之后,有可能出現五寶,彩果,值錢的東西,所以搖錢樹苗的價格還是略有增加的。 100體力也是必備的,晚上十二點之后是不能種樹的。選擇比較容易到達的地方,或是想炫耀也可以特意種在玩家經常走的道上,野外,國境,這是經常選擇的地點。 種下之后,采用1水1肥,每一段時間系統會有提示,只要按照1水1肥就可以了。出現的特殊情況有盜賊A之蟲子需要到花老農那里點一下,還有早熟這不用擔心,遇到特殊情況,基本會增加搖的次數。 6. 夢幻西游種樹怎么照顧先準備一顆搖錢樹苗,在晚上12點之前種下,一般種在野外、大道上。 02種下樹苗后需要給樹苗澆水、施肥,到澆水施肥的時間系統會有提示,一般是澆一次水,施一次肥。 03樹苗上會長蟲,還會有強盜過來偷盜。如果樹苗長蟲了,就要找老花農除蟲,遇到強盜要把強盜殺了。 04值得一提的是,樹苗長蟲或者出現強盜,搖錢樹會增加一次搖的次數,一般一天最多能搖6次。 7. 夢幻西游手游種樹蟲災是種植搖錢樹樹苗時觸發的特殊事件,解決后可以多搖幾次。 蟲災提示:系統提示搖錢樹上突然出現蟲患,需要找老花農尋求解決辦法。 解決:找到老花農(長安城292,28),與其對話一次即可完成任務。 注意:出現蟲災后,要求5分鐘內找老花農。 8. 夢幻西游樹怎么種初級庭院 4個花盆2個花圃中級庭院7個花盆3個花圃高級庭院10個花盆4個花圃大型庭院13個花盆6個花圃花盆只能種草本植物,(茉莉花,玫瑰花等等)花圃可以種任意木本植物(桃樹,楓樹等等)或者種草本植物兩棵(也就是花盆植物兩棵) 9. 夢幻國境種樹(1988年1月2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1988年1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一號公布 自1988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防治水害,充分發揮水資源的綜合效益,適應國民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水資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開發、利用、保護、管理水資源,防治水害,必須遵守本法。 海水的開發、利用、保護和管理,另行規定。 第三條 水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水塘、水庫中的水,屬于集體所有。 國家保護依法開發利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開發利用水資源和防治水害的各項事業。 開發利用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應當全面規劃、統籌兼顧、綜合利用、講求效益,發揮水資源的多種功能。 第五條 國家保護水資源,采取有效措施,保護自然植被,種樹種草,涵養水源,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態環境。 第六條 各單位應當加強水污染防治工作,保護和改善水質。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加強對水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第七條 國家實行計劃用水,厲行節約用水。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節約用水的管理。各單位應當采用節約用水的先進技術,降低水的消耗量,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 第八條 在開發、利用、保護、管理水資源,防治水害,節約用水和進行有關的科學技術研究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第九條 國家對水資源實行統一管理與分級、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制度。 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工作。 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協同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有關的水資源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同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有關的水資源管理工作。 第二章 開發利用 第十條 開發利用水資源必須進行綜合科學考察和調查評價。全國水資源的綜合科學考察和調查評價,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統一進行。 第十一條 開發利用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應當按流域或者區域進行統一規劃。規劃分為綜合規劃和專業規劃。 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的流域綜合規劃,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編制,報國務院批準。其他江河的流域或者區域的綜合規劃,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有關地區編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并報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綜合規劃應當與國土規劃相協調,兼顧各地區、各行業的需要。 防洪、治澇、灌溉、航運、城市和工業供水、水力發電、竹木流放、漁業、水質保護、水文測驗、地下水普查勘探和動態監測等專業規劃,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編制,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經批準的規劃是開發利用水資源和防治水害活動的基本依據。規劃的修改,必須經原批準機關核準。 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引水、蓄水、排水,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服從防洪的總體安排,實行興利與除害相結合的原則,兼顧上下游、左右岸和地區之間的利益,充分發揮水資源的綜合效益。 第十四條 開發利用水資源,應當首先滿足城鄉居民生活用水,統籌兼顧農業、工業用水和航運需要。在水源不足地區,應當限制城市規模和耗水量大的工業、農業的發展。 第十五條 各地區應當根據水土資源條件,發展灌溉、排水和水土保持事業,促進農業穩產、高產。 在水源不足地區,應當采取節約用水的灌溉方式。 在容易發生鹽堿化和漬害的地區,應當采取措施,控制和降低地下水的水位。 第十六條 國家鼓勵開發利用水能資源。在水能豐富的河流,應當有計劃地進行多目標梯級開發。 建設水力發電站,應當保護生態環境,兼顧防洪、供水、灌溉、航運、竹木流放和漁業等方面的需要。 第十七條 國家保護和鼓勵開發水運資源。在通航或者竹木流放的河流上修建永久性攔河閘壩,建設單位必須同時修建過船、過木設施,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批準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妥善安排施工和蓄水期間的航運和竹木流放,所需費用由建設單位負擔。 在不通航的河流或者人工水道上修建閘壩后可以通航的,閘壩建設單位應當同時修建過船設施或者預留過船設施位置,所需費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由交通部門負擔。 現有的礙航閘壩,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成原建設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采取補救措施。 第十八條 在魚、蝦、蟹洄游通道修建攔河閘壩,對漁業資源有嚴重影響的,建設單位應當修建過魚設施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第十九條 修建閘壩、橋梁、碼頭和其他攔河、跨河、臨河建筑物,鋪設跨河管道、電纜,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通航標準和其他有關的技術要求。 因修建前款所列工程設施而擴建、改建、拆除或者損壞原有工程設施的,由后建工程的建設單位負擔擴建、改建的費用和補償損失的費用,但原有工程設施是違章的除外。 第二十條 興建水工程或者其他建設項目,對原有灌溉用水、供水水源或者航道水量有不利影響的,建設單位應當采取補救措施或者予以補償。 第二十一條 興建跨流域引水工程,必須進行全面規劃和科學論證,統籌兼顧引出和引入流域的用水需求,防止對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 第二十二條 興建水工程,必須遵守國家規定的基本建設程序和其他有關規定。凡涉及其他地區和行業利益的,建設單位必須事先向有關地區和部門征求意見,并按照規定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有關主管部門審批。 第二十三條 國家興建水工程需要移民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妥善安排移民的生活和生產。安置移民所需的經費列入工程建設投資計劃,并應當在建設階段按計劃完成移民安置工作。 第三章 水、水域和水工程的保護 第二十四條 在江河、湖泊、水庫、渠道內,不得棄置、堆放阻礙行洪、航運的物體,不得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和高桿作物。 在航道內不得棄置沉船,不得設置礙航漁具,不得種植水生植物。 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在河床、河灘內修建建筑物。 在行洪、排澇河道和航道范圍內開采砂石、砂金,必須報經河道主管部門批準,按照批準的范圍和作業方式開采;涉及航道的,由河道主管部門會同航道主管部門批準。 第二十五條 開采地下水必須在水資源調查評價的基礎上,實行統一規劃,加強監督管理。在地下水已經超采的地區,應當嚴格控制開采,并采取措施,保護地下水資源,防止地面沉降。 第二十六條 開采礦藏或者興建地下工程,因疏干排水導致地下水水位下降、枯竭或者地面塌陷,對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生活和生產造成損失的,采礦單位或者建設單位應當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 第二十七條 禁止圍湖造田。禁止圍墾河流,確需圍墾的,必須經過科學論證,并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 第二十八條 國家保護水工程及堤防、護岸等有關設施,保護防汛設施、水文監測設施、水文地質監測設施和導航、助航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毀壞。 第二十九條 國家所有的水工程,應當按照經批準的設計,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國家規定,劃定管理和保護范圍。 集體所有的水工程應當依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劃定保護范圍。 在水工程保護范圍內,禁止進行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危害水工程安全的活動。 第四章 用水管理 第三十條 全國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的水長期供求計劃,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報國務院計劃主管部門審批。地方的水長期供求計劃,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據上一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制定的水長期供求計劃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報同級人民政府計劃主管部門審批。 第三十一條 調蓄徑流和分配水量,應當兼顧上下游和左右岸用水、航運、竹木流放、漁業和保護生態環境的需要。 跨行政區域的水量分配方案,由上一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征求有關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見后制定,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第三十二條 國家對直接從地下或者江河、湖泊取水的,實行取水許可制度。為家庭生活、畜禽飲用取水和其他少量取水的,不需要申請取水許可。 實行取水許可制度的步驟、范圍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三條 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項目,需要申請取水許可的,建設單位在報送設計任務書時,應當附有審批取水申請的機關的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 使用供水工程供應的水,應當按照規定向供水單位繳納水費。 對城市中直接從地下取水的單位,征收水資源費;其他直接從地下或者江河、湖泊取水的,可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征收水資源費。 水費和水資源費的征收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五條 地區之間發生的水事糾紛,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團結協作的精神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上一級人民政府處理。在水事糾紛解決之前,未經各方達成協議或者上一級人民政府批準,由國家規定的交界線兩側一定范圍內,任何一方不得修建排水、阻水、引水和蓄水工程,不得單方面改變水的現狀。 第三十六條 單位之間、個人之間、單位與個人之間發生的水事糾紛,應當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請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主管部門處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主管部門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水事糾紛解決之前,當事人不得單方面改變水的現狀。 第三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主管部門在處理水事糾紛時,有權采取臨時處置措施,當事人必須服從。 第五章 防汛與抗洪 第三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領導,采取措施,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 第三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揮機構統一指揮防汛抗洪工作。 在汛情緊急的情況下,防汛指揮機構有權在其管轄范圍內調用所需的物資、設備和人員,事后應當及時歸還或者給予適當補償。 第四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流域規劃和確保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制定防御洪水方案,確定防洪標準和措施。全國主要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中央防汛指揮機構制訂,報國務院批準。 防御洪水方案經批準或者制定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必須執行。 第四十一條 在防洪河道和滯洪區、蓄洪區內,土地利用和各項建設必須符合防洪的要求。 第四十二條 按照天然流勢或者防洪、排澇工程的設計標準或者經批準的運行方案下泄的洪水、澇水,下游地區不得設障阻水或者縮小河道的過水能力;上游地區不得擅自增大下泄流量。 第四十三條 在汛情緊急的情況下,各級防汛指揮機構可以在其管轄范圍內,根據經批準的分洪、滯洪方案,采取分洪、滯洪措施。采取分洪、滯洪措施對毗鄰地區有危害的,必須報經上一級防汛指揮機構批準,并事先通知有關地區。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分別對所管轄的滯洪區、蓄洪區內有關居民的安全、轉移、生活、生產、善后恢復、損失補償等事項,制定專門的管理辦法。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取水、截水、阻水、排水,給他人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除障礙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可以并處罰款;對有關責任人員可以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一)在江河、湖泊、水庫、渠道內棄置、堆放阻礙行洪、航運的物體的,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和高桿作物的,在航道內棄置沉船、設置礙航漁具、種植水生植物的; (二)未經批準在河床、河灘內修建建筑物的; (三)未經批準或者不按照批準的范圍和作業方式,在河道、航道內開采砂石、砂金的; (四)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圍墾湖泊、河流的。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可以并處罰款;對有關責任人員可以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擅自修建水工程或者整治河道、航道的; (二)違反本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擅自向下游增大排泄洪澇流量或者阻礙上游洪澇下泄的。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賠償損失,采取補救措施,可以并處罰款;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毀壞水工程及堤防、護岸等有關設施,毀壞防汛設施、水文監測設施、水文地質監測設施和導航、助航設施的; (二)在水工程保護范圍內進行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危害水工程安全的活動的。 第四十八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對治安管理處罰不服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辦理。 第四十九條 盜竊或者搶奪防汛物資、水工程器材的,貪污或者挪用國家救災、搶險、防汛、移民安置款物的,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 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主管部門以及水工程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對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與國際或者國境邊界河流、湖泊有關的國際條約、協定,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不同規定的,適用國際條約、協定的規定。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聲明保留的條款除外。 第五十二條 國務院可以依據本法制定實施條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依據本法,制定實施辦法。 第五十三條 本法自1988年7月1日起施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 10. 夢幻西游國境種樹1、首先要打開電腦上的《夢幻西游》游戲客戶端。 2、登錄上游戲之后,準備好一顆搖錢樹苗。 3、然后走到可以種搖錢樹的地圖,如:野外、國境、境外等,右鍵點擊道具欄中的搖錢樹苗,消耗100體力就可以將其種下了。 4、種下后每5分鐘就會收到系統的信息,提醒要照料搖錢樹。 5、收到信息后直接點擊搖錢樹,選擇給其施肥、澆水,可以選擇2水、2肥或1水一肥的照料方式,不要超過兩次就好。 6、20分鐘后,搖錢樹就長成了,點擊搖錢樹可以搖動樹枝,獲得游戲獎勵。 夢幻西游是中國大陸同時在線人數最高的網絡游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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